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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本校教職員工出國(因公、特休假或假日) 作業處理說明

一、 依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」第七次會議決議(109年2月24日),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擴大之防疫需要,且基於維護全體師生健康考量,教職員工疫情期間出國,處理原則如下。

二、 教職員工以特休等假別或於假日出國:

1. 屬疾病管制署公告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注意(如泰國、義大利、伊朗)及第二級警示(如日本、新加坡)之國家(續依疾病管制署最新公告辦理),請同仁暫緩非必要之旅遊行程。若經主管勸說仍決定請假出國者,應於出發日前一個月提報「長庚大學防疫期間請假/假日出國申請表」(如附件一)及簽訂「切結書」(如附件二) 簽核至主任秘書,核定通過者,方能依規定辦理請假作業。

2. 屬疾病管制署公告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(如中國、香港、澳門、韓國)之國家與一、二級疫情流行地區(續依疾病管制署最新公告辦理),請同仁一律取消出國旅遊行程。

3. 配合疾病管制署法令政策,凡同仁以特休等假別或假日自行請假出國,應於出發日前一個月填寫「長庚大學防疫期間請假/假日出國申請表」(如附件一);若非為出國行程,請於請假單備註欄註明,各部門主管應掌握關心同仁出國情形。

4. 公告前已申請特休等假別或於假日出國者,請於109年2月26日(三)前填報「長庚大學防疫期間請假/假日出國申請表」送至人事室彙整提報。

三、 教職員工因公出國:
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小組已於第六次會議 (2月17日)決議,暫緩經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為第一級警告以上之國家(地區)之雙向學術交流活動。

四、 即日起,教職員工返國後 (包括因公或個人出國),除依主管機關規定應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外,應自主健康管理14日,並於返國24小時內至本校防疫專區開始進行體溫監控填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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